如今,为了满足更多人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为了降低银行等金融贷款机构自身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了多种多样的贷款产品,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质押贷款等等,很多朋友都认为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没什么区别,但是其实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区别一:概念不同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给贷款机构,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但是抵押物的占有不转移,依旧由借款人占有。而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动产质押给贷款机构,并转移了质押物的占有,由贷款机构占有质押物。两者一样的是当借款人无力还贷时,贷款机构有权将抵押物或质押物变卖,且变卖所得优先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剩余的款项交给借款人。
区别二:标的不同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可以是股票、债券等动产,也可以是房屋等不动产,而质押贷款的质押物只能是股票、债券、基金等动产,或者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等权利,也就是可以转移占有的东西,这是两种贷款产品最本质的区别。
区别三:登记部门不同
办理抵押贷款时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比如抵押物为房屋,那就去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而办理质押贷款的登记部门也是与质押物相对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区别四:生效时间不同
借款人若是办理的是抵押贷款,那么借贷合同或协议在双方签订之后立即生效,而质押贷款在签订了借贷合同之时并未立即生效,需要在质押物交付之日才开始生效。